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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10日消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我省开始组织符合条件的街区申报第三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旅游休闲街区,是指具有鲜明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能够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的城镇内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根据评选要求,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总占地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或主街长度不小于300米,年接待访客量应不少于50万人次。
2021年,经评选,我省认定7家单位为首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太原古县城十字街名列其中。2022年,我省认定11家单位为第二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迎泽区钟楼步行街、中正天街位列其中。(贾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