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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省商务厅日前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商业零售企业分档奖励项目的通知》,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择优奖励2022年全年零售额同比增速超过当年全省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的限额以上商业零售企业。
据了解,年零售额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零售额5亿元(含)至10亿元之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5亿元之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年零售额0.5亿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于综合类零售企业 (商超、便利店、商业综合体等),支持配合政府组织的促消费活动、支持配合疫情期间的保供应工作、成为省级智慧商店重点培育单位、入选山西省零售业50强的企业优先支持;对其中的家电零售企业,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销售的优先支持。对支持配合政府组织的促消费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优先支持,该企业须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备案,且支持配合商务部门日常检查未被行政处罚。对支持配合政府组织的促消费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优先支持,该企业须支持配合商务部门日常检查、年检等且未被行政处罚。
对上述所有企业中2022年零售额较大、增速较高的优先支持;积极配合开展网络问卷调研并有相关制度保障的优先支持;支持市场运行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的优先支持。
本报记者 刘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