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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珍)4月27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山西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方案》针对全省防洪体系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以防洪保安全为目标,全面排查防洪薄弱环节,系统规划防洪工程布局,实施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系统综合治理,构建以流域河流为单元、河流堤防为基础、重要水库为骨干、分洪缓洪区为补充的防灾减灾工程体系,通过疏浚河道、理顺河势、加固堤防、合理设置分洪缓洪区等工程措施,并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将分期实施,重点推进桑干河、滹沱河、漳河等干流重点河段以及流经市、县、重要乡镇政府的河段治理。其他河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分年度实施,预计2024年全部完工。其中,重要城市和一般城镇防洪措施为水库、堤防和分洪缓洪区的联合运用达标,乡村防洪措施以堤防工程和护岸工程为主。河道治理包括新建和加固堤防、护岸,险工险段治理,滩槽整治等。 我省将以流域为单元,更新完善流域水雨情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体系,完善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流域防洪体系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河道水域岸线管控,建立河道堤防包保责任体系。省政府成立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各市县政府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工程建设以及河道清障,并明确省水利、发展改革等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