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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6月6日讯(记者王龙飞)近日,省工信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产业链培育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重点支持领域和支持对象条件。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重点产业链培育激励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激励方案》)聚焦产业链企业培育、关键环节招引、协作配套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4大领域,对重点产业链培育给予支持。具体包括:“链主”企业一次性认定和营收进档奖励、链上企业营收进档奖励、“链主”企业产业链以商招商引荐奖励、产业链新引进落地企业项目奖励、“链主”企业协作配套提升奖励、链上企业提高供给和消纳能力奖励、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奖励、开发区配套发展奖励、发展促进机构配套建设奖励、产业链竞赛奖励等10个方向。  本通知申报奖励方向是:链上企业营收进档奖励、“链主”企业产业链以商招商引荐奖励、产业链新引进落地企业项目奖励、“链主”企业协作配套提升奖励、链上企业提高供给和消纳能力奖励、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奖励、开发区配套发展奖励、发展促进机构配套建设奖励等8个方向。  申报主体为:《激励方案》支持与省级重点产业链相关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点产业链及产业链链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重点产业链“链主”、在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山西省重点产业链企业清单》中的产业链链上企业、重点产业链上新引进落地的企业、有关开发区、发展促进机构(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政系统备案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化运营的服务机构)等5大类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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