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梦莹)为进一步推进健康山西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山西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山西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我省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要围绕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切实加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的均衡性,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围绕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以及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等核心要素进行完善落实,各级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急诊、门诊、日间、手术、院感患者随访等薄弱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同时强化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围绕日常诊疗行为、患者评估、三级查房、合理用药、检查检验、病历质量、会诊行为、急难危重患者救治、患者安全管理、护理服务等方面,部署指导医疗机构提升全诊疗流程质量安全。全省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还将进一步健全医疗质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安全信息公开,探索建立“以质为先”的绩效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  在国家开展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破壁”行动、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患者安全专项行动和“织网”行动等5个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山西实际,《实施方案》新增了医疗质量提升专项培训行动、急诊质量提升行动、门诊质量提升行动、“四合理”提升行动、监管责任落实专项行动等5个专项行动。各级医疗机构将按照《实施方案》和辖区具体方案要求,强化基础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日常监测,服务全省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百姓需求。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