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陇南市康县对返乡人员核酸筛查工作中,检出1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系上海确诊病例的密接人员),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3月18日16时17分从上海乘坐Z40次列车(硬卧13车厢19号中铺)于19日12时01分到达天水站,19日12时许乘坐私家车(甘K86926)同车五人(3男、2女,司机为女性),14时10分左右在成县汽车站外换乘出租车(车牌甘KT6261)未上高速,同车两人(司机和他本人)走国道567线16时许到康县长坝镇王马村下马社家中(回家途中全程佩戴口罩),截止22日凌晨4时(集中隔离之前)未外出。
一、请3月19日12时至今乘坐过甘K86926黑色私用车辆的所有人员,3月19日14时10分至今乘坐过甘KT6261出租车和甘KT6104(系甘K86926车主配偶车辆)的人员,3月19日16时至今到过王马村下马社的人员,乘坐同次列车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