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刘广超通讯员吴晓民

本报讯疫情期间,为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维护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漯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将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问题,可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将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于已经查实的投诉举报案件将严格依法处理,欢迎社会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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