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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审查、司法救助等多元方式,有效化解了三起刑事申诉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申诉人严某某、靳某某、练某某是三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因不服法院裁判,先后向昆山市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三起案件均为首次申诉信访,由马昆副检察长集中包案办理,办案过程中,侧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案件办理:

落实领导包案,发挥头雁效应。包案领导在对三起案件全案卷宗认真审查的基础上,耐心听取申诉人意见,对申诉人提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的疑问进一步审查,与办案组成员共同研判案情,研究释法说理及息诉化解方案,严格落实六包原则,推动检察办案与矛盾化解双向赋能。

开展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暖。在办案中发现三名申诉人均未获得有效赔偿,其家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情况,尤其是申诉人练某某,其母亲早亡,父亲残疾,其家庭被纳入当地农村低保对象。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对三名申诉人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及时缓解了三名申诉人的家庭困难状况,送去了寒冬中的温暖。

推动公开审查,强化释法说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发现三名申诉人对办案结果仍有部分疑问,11月25日下午,我院采用“远程视频”与现场结合的方式对三起刑事申诉案件先后开展公开答复,并邀请了昆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参与。检察官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释法说理,确保把法理讲清、事理讲明、情理讲透。听证员针对申诉理由及检察官答复情况充分发表评析意见,最后,三名申诉人均表示对答复结果无异议,并签订了书面息诉息访承诺书。

党的二十大强调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领导包案+公开审查+司法救助”就是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的有益探索,从领导带头、释法说理、人文关怀三个方面,将“情、理、法”有机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这也是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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