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082


(资料图片)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性股票数量共计 312,544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1%,涉及激励

对象共 45 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43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2 人。

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股,注册资本由 100,420,363 元人民币减少至 100,107,819 元人民币。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为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2-002)。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5)。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8 日,确定以 13.84 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6.48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完成了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43 名激励对象

共计授予 107.4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3 月 3 日。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及首次与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 10 名激励对

象共计授予 8.73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

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已归

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鉴于公司 6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及 2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155,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M=净利润对应解除

限售系数*50%+营业收入对应解除限售系数*50%。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

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31.63 亿元,不低于 30 亿元,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值;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

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因此,

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 3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7,344 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本公

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312,544 股,占本

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1%。

  (三)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3.84 元/股调整为

  公司拟以 12.53 元/股的价格回购已离职的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155,200 股限制性股票,拟以 12.53 元/股的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回购首次授予的 3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7,344 股限

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00,420,363 股变更为

资手续。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情况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股本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21

  号《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100,420,363 股减少至 100,107,819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1,022      0.02%          0       21,022           0.02%

股权激励限

售股

首发前限售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0,420,363   100.00%   -312,544   100,107,819        100.00%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

  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备查文件

号《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