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这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以来推出的首个聚焦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融资发展的扶持政策。

据了解,《扶持办法》自2022年9月26日起正式施行,2022年1月1日以来符合《扶持办法》的贷款、保险、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均可适用。《扶持办法》通过贴息、费用补贴、风险补偿等对合作区中小微企业进行扶持,创设更佳融资环境,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发挥合作区作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平台的积极作用。

适用对象覆盖大部分中小微企业

《扶持办法》除对合作区中小微企业予以贷款贴息、保险费用补贴和融资担保费用补贴外,还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方式获得的融资予以贴息。《扶持办法》适用贴息、费用补贴的对象覆盖了合作区内大部分中小微企业,仅对企业提出不属于“限制”“淘汰”类产业范畴,以及不属于金融或者房地产行业、类金融企业、地方金融组织或者政府融资平台等基本条件。

《扶持办法》明确对金融企业予以风险补偿,风险补偿适用主体涵盖多种类型金融企业,包括合作区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鼓励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引好金融活水激发合作区实体经济活力。

更高扶持标准引导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为进一步助推合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为破解小微企业“首贷难”的难题,针对澳资企业、绿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的企业、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的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融资的企业及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扶持办法》设置了更高的扶持标准,引导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形成正向激励。

多维度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扶持办法》针对澳资企业融资提高贴息、费用补贴与风险补偿标准,促进合作区澳资企业利用融资获得发展,吸引更多澳资企业在合作区投资经营。此外,《扶持办法》将合作区中小微企业获得澳门银行机构贷款、澳门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亦纳入贴息扶持范围,有利于推动澳门与合作区金融的联动与业务一体化发展。(记者/何梓阳)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