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个人和家庭形式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数量大、灵活性强,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正式施行,以39条具体举措释放出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强烈信号,将进一步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优环境、增底气、添信心。
活动不断 帮扶服务送上门
“融资了50万元,这笔钱可以帮我进货、周转资金,太及时了。”9月末,在枞阳县市场监管局举办的融资活动现场,个体工商户刘益民高兴地说。
今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4部门联合开展首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响应活动号召,我省各地广泛开展活动,枞阳县的这场活动便是其中之一。活动现场,金融机构与16户个体工商户对接,为个体工商户办理无抵押信用贷款和商标质押融资。有2家个体工商户现场利用信用融资80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枞阳县积极拓宽信用融资渠道,市场监管部门动态建立诚信经营、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名录库,向银行推荐。银行针对名录企业,采取线下上门服务、线上审查审批的方式,让小微企业零跑腿、零抵押获得信用贷款,当场授信、当场用款、随用随还。目前,全县已有上千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银行获得新增授信,累计授信金额2.5亿元。
马鞍山市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聚焦优质供给、标准创新、质量帮扶、品牌培育等,为不少于200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服务;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为个体工商户精准推送就业创业社保政策信息,助力个体工商户“家门口”招工,98个城市社区全覆盖,并延伸到71个乡镇社区(村);铜陵市着力减轻个体工商户检验检测费负担,针对个体工商户的送检样品,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给予检验检测费用30%优惠……以“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为契机,我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省市场监管局个私经济监管处处长潘毅认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他说:“此次《条例》的出台,体现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从各方面提供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依据和手段,必将极大激发广大个体经营者的使命感、荣誉感、归属感,提振发展信心,实现个体工商户更好更快发展。”
形成合力 统筹协调扶持工作
去年9月,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建立了安徽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个成员单位组成。
“一年多来,联席会议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迅速形成合力,积极发挥作用。”潘毅说,联席会议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纳入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研究并推进实施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要事项,不断健全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障服务体系、降低经营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为市场主体减免费用4209万元,惠及4752户个体工商户;全省个体工商户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3275.1万元,惠及4.8万户纳税人;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含小微企业),新增退税269.3亿元,新增减税12.2亿元,惠及8.1万户纳税人;减免国有房屋租金9.08亿元,惠及3.27万户(含小微企业);截至9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3331.9亿元,比年初增长465.5亿元,同比增长18.76%。
截至10月底,我省共有实有个体工商户493.6万户,同比增长10.56%。个体工商户数量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69%,带动就业约1400万人。今年前10个月,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63.96万户,同比增长9.62%;今年10月份新登记个体工商户数量6.6万户,同比增长24.65%。
今年以来,黄山、铜陵、安庆等多地建立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据了解,我省计划推动全省16个地级市全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任务落实,迅速形成全省各地各部门并联推动、上下贯通的高效工作体系。
加大力度 贯彻落实新条例
“个体户营业执照竟然可以跨区变更登记了,通过网上申请,不用两地来回奔波,还保留了我原来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方便我们对接税务、银行。”11月3日,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管局个体注册登记专窗前,山沟草日用品商行经营者郑东升周拿到了自合肥市庐阳区跨区域迁移至蜀山区的营业执照。
《条例》的出台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科科长孙艳说:“过去,个体工商户申请经营场所变更,只能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现在,申请人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移、变更登记申请,享受登记事项‘全区通办、跨区能办、网上可办’,进一步提升个体工商户登记便利化水平。”
《条例》围绕个体工商户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作出了针对性规定,比如针对经营场所难找等问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经营场所使用成本等。省经济研究院宏观服务部主任窦瑾指出,此次《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体现了党和国家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当前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二字贯穿《条例》始终,突出了促进发展、服务发展的鲜明主题,有利于从整体上提升发展质量。”
当前我省个体工商户数量不断增长,成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窦瑾认为,我省还需不断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以当前我省开展的“一改两为”创优营商环境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的操作性和精准性。她建议,首先,要坚持问题导向,政策制定时更多倾听个体工商户的声音,积极回应核心诉求和关键需求,从而提高政策的感知度和主体的满意度;其次,要加强数字赋能,更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市场主体数据信息归集共享,进而实现政策精准推送、优惠非申即享;要加强依法保护,对个体工商户予以平等准入、公平待遇,让个体工商户安心干事创业。
潘毅表示,随着《条例》正式实施,接下来将加强宣传解读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根据国家相关配套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省落实《条例》的具体办法。充分发挥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共同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彭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