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鑫

记者从信阳市浉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尽量减少车辆人员流动,把病毒传染的风险降到最低,浉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浉河区管控区内,对车辆及人员通行实行管制,现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

(一)实行一车一证,车牌号填入通行证,不得转借、涂改。如经发现,通行证收回作废。

(二)实行一证一人(除司机外),随车携带,车内不允许搭乘亲朋好友等与公务无关人员,如经发现,通行证收回作废。

(三)车辆通行证可在管控区重复使用。

二、发放范围

(一)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市直驻区各单位车辆。

(二)电力、供水、通信、燃气、快递物流、交通等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部门车辆。

(三)生活物资保供运输车辆。

三、发放办法

1、实行红、绿两种车辆通行证。红色通行证用于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市直驻区各单位车辆。绿色通行证用于电力、供水、邮政、快递、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以及生活物资保供运输车辆。

2、严格控制通行证发放数量。各乡、镇、办事处和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通行证各2张,湖东办事处30张。卫健、疾控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发证,应发尽发。管控区内的区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发证,不超过10张。市直驻区各单位不超过10张。

四、其他情况

(一)消防、救护、执法、环卫、电力、金融等标志车辆,可免证通行。

(二)生活保供车辆由用车单位向区商务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区指挥部交通专班备案后发放。

(三)医用及民用医疗物资保供车辆由用车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卫健委审核后报区指挥部交通专班备案后发放。

(四)生产物资车辆由用车单位向区科工局提出申请,区科工局要严格审核把关,报区指挥部交通专班备案后发放。

(五)其他特殊行业车辆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提出申请报区指挥部交通专班审批发放。

五、相关要求

(一)未持有通行证车辆人员不得进入浉河区管控区内。

(二)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疫“四方”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乡镇办属地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健康防护责任)。通行证使用由行业部门负责监管,切实督促使用单位落实防疫要求。

(三)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通行证使用监督检查,对转借、违规使用,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倒查。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行业、单位及部门现有通行证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确有需要的再另行申请,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开具证明,经区指挥部交通专班审核同意后增发。

(五)因工作需要步行或骑乘电动车人员进入管控区的,需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一天一开,当天有效,过期作废。

(六)因公务需要,临时进入管控区的人员车辆,须经区指挥部交通专班协调后方可进入管控区域。

区指挥部交通专班联系人韩新义;联系电话6785533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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