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交地即交证”工作在我市全面推开,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为全市保投资、保项目、保发展提供保障。
“交地即交证”是对宗地四至清楚、界址明晰的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用地单位缴清有关税费后交付土地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通过各部门协调联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等,确保用地单位及时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保证项目建设及时落地开工,全面提升企业的改革获得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去年4月开展“交地即交证”工作以来,全市已形成流程简化、程序优化工作方法。截至3月末,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为121个项目提供“交地即交证”服务,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9本(其中3块地涉及1个项目)。
据了解,用地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有关税费,并取得《交地确认书》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立等可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取得《划拨决定书》和用地批复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立等可取。
(记者 周林 通讯员 郭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