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部署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沈强出席,副主任魏晓明主持。副省长周喜安出席并代表省政府作表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金明等参加。
会议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央及省委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聚焦检查关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推动依法完善和落实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加强财税、科技、投资、金融等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聚焦检查关于污染防治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支持依法、科学、精准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检查关于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法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监管、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治理修复等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聚焦检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法定职责的落实情况,监督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发力,不断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相关部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将分赴合肥、蚌埠、淮北、亳州、宣城、池州6市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10个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范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