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省“四廊两屏”建设;强化扬子鳄、长江江豚、东方白鹳、黄山松、银缕梅等特色动植物保护;每5年发布一次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提升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环境优的美丽安徽,安徽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探索建立濒危野生动植物基础数据库
《实施意见》指出,要不断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体系,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推进全省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
加快卫星遥感、无人机航空遥感等技术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应用,推动生物多样性监测现代化。依托现有各级各类监测站点和监测样地(线),在长江(安徽段)、黄山等重点区域升级或新建一批生态地面观测(监测)站,逐步构建生态定位站点等监测网络。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开展长期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周期性调查。加强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安徽境内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监测,鼓励其他流域提前开展调查监测。
在禁捕水域和重点水域,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定期定点连续监测和专项监测。探索建立濒危野生动植物基础数据库,完善安徽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同时,结合全省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每5年发布一次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实施长江(安徽段)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开展大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生物技术应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
维护东方白鹳等候鸟迁徙通道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东方白鹳等珍稀鸟类的身影也在不断增多。结合我省生物多样性空间分布、生态系统和物种类型特点等,突出地域特点和地方特色,《实施意见》提出开展“四廊两屏”建设、强化矿山生态修复和采煤塌陷区综合整治、开展扬子鳄等珍稀物种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维护东方白鹳等国际候鸟迁徙通道,加强银缕梅等极小种群物种的保护和管理等措施。
筑牢生物安全防线,持续提升对加拿大一枝黄花、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依法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守护生物遗传资源。
推进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转化。加强生态种植和养殖等经营性生物多样性资源利用;促进公共性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实现,如生态补偿、环境权益交易、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等。
严肃查处危害生物多样性行为。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依法加大生态敏感区域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推动形成生物多样性全民保护,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纳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主题宣传,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和科普教育。
深入挖掘动植物资源 打造特色品牌
《实施意见》在加强经营性生物多样性资源利用方面,提出深入挖掘特色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生态种植和养殖,打造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地域特色品牌。
进一步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相协同的示范技术、创新机制等应用范围。在促进公共性生物多样性价值实现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水环境、公益林、湿地、耕地等领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等举措。
同时,加强动植物迁地保护管理,优化建设动植物园,在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探索建设原生态植物园。完善生物资源迁地保存繁育体系,加快建设濒危植物扩繁基地、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保育救助站、种质资源中心库及保护库(场、区、圃)等各级各类抢救性迁地保护设施。提升省扬子鳄繁殖研究中心、安庆西江江豚迁地保护中心以及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迁地保护中心管理水平。推进扬子鳄等珍稀物种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工作,加强农业野生近缘和珍稀濒危种质资源材料保存,抓好迁地保护种群的档案建设与监测管理。
到2035年全省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状况
实现根本好转
《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持续推进以大别山、黄山—怀玉山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的全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初步构建省级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和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1%,湿地保护率达到53%,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5%。
到2035年,全省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稳定在8%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1%,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左右,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长江(安徽段)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改善。(记者 张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