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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新时代治水兴水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两级检察院会同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淮安分局、淮安市水政监察支队和洪泽区水政监察大队,开展洪泽湖湖区巡查活动,并召开了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座谈会。
近年来,洪泽区检察院积极创新构建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推进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构建河道生态保护治理新格局。三年来,共办理涉水事违法案件25件,获评省以上典型案例3件。
维护河湖水事秩序
洪泽湖是淮河流域重要的蓄洪湖泊和行洪通道,但侵占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依法存在,为了妥善解决该问题,洪泽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摸排相关线索9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河湖“两违三乱”整治、重点河湖库和饮用水水源地违建别墅清查整治。
为进一步强化区域协同管理,凝聚河湖保护合力,该院推动成立“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签署《洪泽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联动协作机制》。注重增强“司法+行政”两翼合力,与洪泽湖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洪泽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强化流域统一治理管理。
筑牢精准智控防线
该院积极打造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信息交流平台,联合水利部门推进河湖保护“天眼”行动。2021年2月,该院通过实时监控发现某企业污染线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磋商责令企业赔偿修复费用200余万元,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该院针对一起网格员反映农村危桥造成人员坠落河道伤亡情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区开展危桥整治,在12处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警示牌等,安装满足安全防护需要的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60个,最大限度消除监管、防护“盲区”,有效预警、防范、处置涉水案件。
完善管护长效机制
近年来,洪泽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建立河湖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到“定格、定员、定责”明确管控责任主体,强化河湖日常监督巡查和空间动态监管,实现“办理一案、解决一类、治理一片”。积极联合法院建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案发地开庭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渔民现场旁听庭审12次。在案发地、属地村委会召开公开训诫会10余场次,旁听群众上千人次。
“今后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发挥此次联席会议形成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和宣传引导等工作机制,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推进水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效。”洪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