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举措,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努力为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提供有力支撑。 10年来,科技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不断完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将省科技计划及专项整合为六类计划,明确定位和支持方向。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允许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健全完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围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实行定向委托、联合研发新机制,2019年以来已实施定向委托项目 35项。2021年新增设“揭榜挂帅”类专项,立项首批项目9项。

在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方面,我省出台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将直接费用的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灵活结余资金留用管理,改革省属高校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机制。在2021年新立项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优青”项目中开展“包干制”试点,取消预算编制要求,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

我省将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使用权全部下放到高校、科研院所,把科研人员享受成果转化收益的比例从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70%,允许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依法享有成果转化收益。培育建设安徽科技大市场和技术转移中心,建成运行规模达20亿元的省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省内高校开展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试点。

在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方面,建立完善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机制。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行“提名制”等新举措,加大奖励力度。

我省在合芜蚌示范区内试点 “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重大政策”等4项政策,并在全省推广。允许高校院所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省级累计扶持274个团队,“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权的机制”等改革举措作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典型经验获国办发文推广。(汪永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