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刘高雅)家委会委员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参与学校管理、支持教育工作、促进家校沟通、监督办学行为;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等建言献策......4月18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大力推动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确保应建快建、应建尽建,并从对家委会的工作职责、组织建设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不少学校家委会功能不健全或者异化

孩子刚上小学的李先生是一位热心人,当得知孩子班级要成立家委会的消息后便踊跃报名,并顺利成为家委会的成员。

“我平时工作虽然比较忙,但孩子上学后,我很关心孩子在学校的成长,也想为学校多出一份力。所以,就报名参加了家委会。”谈起加入家委会的初衷,李先生如是说。

平时,李先生帮助班里组织一些活动、监督打卡之类的工作。“对于如何参与学校管理,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很少涉及。”李先生道出了自己的困惑,觉得职责有点单一。

像李先生这样存在困惑的家长不在少数。“摆设家委会”“工具家委会”“变相联谊会”……对于家委会功能不健全或者异化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和网络。虽然现在不少中小学、幼儿园成立有家委会,但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家委会有哪些工作职责?

家委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今后,家委会做什么,其职责将会得到进一步明确。

《通知》明确,家委会的工作职责有四项:参与学校管理、支持教育工作、促进家校沟通、监督办学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在参与学校管理方面,家委会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由此不难看出,家委会将会进一步深度参与学校管理。

此外,家委会将在协助学校做好德育工作、协助开展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协助国家落实“双减”政策、协助家长学校开展工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助于实现家校协同育人。

家委会在选举、竞聘上都有啥“硬性”要求?

家委会是如何产生的?《通知》要求,学校要按照民主程序,遵循自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委会。学校可依据办学规模等实际情况,与家长协商设立家委会组织结构,设会长1名,副会长、委员若干名,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并公开联系方式,便于家长及时沟通。

家委会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通知》要求,家委会成员应当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正确的教育观念,热心学校教育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赢得广大家长的信赖;富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家委会工作。

家委会任期多久?有哪些激励机制?

家委会的委员任期是有期限的,根据《通知》,家委会委员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每学年可视情况作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子女因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其家委会成员身份自动取消。会长在任期内离职的,由副会长主持日常工作。

家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等积极建言献策,研究确定家委会各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学校要将家委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建立评价激励机制,对在家委会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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