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消息,日前,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河南省2023年省级猪肉储备工作方案》,以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和市场平稳运行, 增强市场调控手段,有效应对猪肉市场异常波动。


(资料图)

根据方案,省级猪肉储备是省政府用于调节省内猪肉市场供求平衡、稳定猪肉市场供应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的猪肉储备,采取政府补贴、企业储备、参与调控、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方式,政府有优先动用权。

2023年省级猪肉储备数量3350吨,储备期1年(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储备品类为冻猪肉。

省级猪肉储备补贴包括冷藏费用和利息补贴。冷藏费用按照2.4元/吨/天予以补贴,1年冷藏费用补贴资金876元/吨;利息补贴,按照储备肉的价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对承储企业予以利息补贴,储备肉价值测算按国家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的3月河南省瘦肉型白条猪肉出厂价格的平均值计算(2023年3月监测均价18662元/吨,每吨储备肉1年利息补贴为681元)。省级猪肉储备补贴由省财政负担。

承储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生猪屠宰和肉类经营资格,且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承储企业申报的储备冷库,单体库容不低于2000吨;承储企业与冷库应在同一设区的市;

4.企业申报储备肉数量不高于申报时企业冷库库存自有储备肉数量;

5.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6.近3年来没有因财政、财务和生猪屠宰、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等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处理处罚;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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