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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沈阳一条街道的店招全部改为“黑底白字”引发争议。当地表示,将根据各方意见对其进行调整优化。将店招一律改成“黑白风”,很难说是店家的普遍意愿,视觉效果也未必良好。面对争议,政府部门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值得肯定,但如果在决策之前多听听各方意见,恐怕就不会如此折腾。
城市是有机体、生命体,定期更新和维护是应有之义。但在一些地方,职能部门认为挺不错的更新维护方案和举措,落地实施后却没有得到多数市民的认可。这样的“认知落差”,往往源于城市治理者的“审美误区”。
误区之一,是以“整齐划一”为美。整齐确实能给人以秩序感,但过于强调整齐划一,则有可能遮蔽个体特色,让人感到单调、乏味。真正的城市之美,应当是各美其美、美美与共,而非“千城一面”;真正的街市之美,同样应当各具特色、参差多态,而非机械复制。比如,“黑底白字”的店招,且不说这种颜色搭配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单是“统一店招”这一思路和做法本身就值得商榷。
误区之二,是以“静态有序”为美。城市治理既要追求整洁有序,也要体现发展活力,两者需要兼顾。应当承认,建设和发展城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多种居住需求,尽可能实现宜居宜业。一些地方片面理解“干净”“安静”,将街市上的流动摊点、小商小贩等基本清空,街市确实“好看”了,但也少了熨帖人心的“烟火气”。
误区之三,是以“少数审美”为美。在不少地方,城市治理仍然停留在传统“城市管理”层面,许多事情由少数决策者说了算,公众参与不足。具体到城市美化,权力审美、专业审美和群众审美各有所长、各有所需,缺少哪一方都有可能在效果的呈现上出现偏差。一些地方在城市更新和维护中常常出现失误或偏差,究其根源,往往是因为没有真正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把问需、问计于民做在前头。
现代化城市需要现代化治理,从观念到体制,从手段到能力,都需要与时俱进。近年来,不少城市重新思考和定义“城市之美”,对事关民生的夜市经济、地摊经济、后备厢经济等加以规范引导,既展现了城市活力,又满足了百姓需求。城市之美,理应美在风格多样、和而不同,美在生机盎然、活力四射,美在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建设和发展这样的城市,既是城市治理者的工作目标,也是市民百姓的共同追求。(左中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