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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展单位托育宜“双轮驱动”

近年来,为加大托育服务供给力度,在政府部门倡导下,一些由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兴办的普惠性托育园,在各地逐渐兴起。然而,有媒体近日报道,由于托育园建设投入高、运营标准高、看护责任重,即便托育需求旺盛,不少单位在具体实施中仍面临诸多难点。引导企事业单位提供托育服务,需纳入到扶持托育社会化服务的大盘中综合考虑,发挥好政策激励、市场引导“双轮驱动”作用,更精准高效地配置资源、衔接供需。

引导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是构建托育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既可以就近就地解决好职工子女照管保育的困难,还可以通过完善职工福利来稳定用人关系,实现双赢。

当然,企事业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归根到底还是要有真金白银的投入,尽管企事业单位从稳定用人关系的角度,有一定的意愿,但不意味着不会考虑成本。而且,托育服务有很强的专业性,用人单位也需要考虑办不办得了、管不管得好的问题。此外,在落实上,应防止变相增加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的负担。可见,引导企事业单位提供托育服务,不能让它们单打独斗,需要给予扶持与助力。

一方面是共担成本,共同做好托育的福利蛋糕。对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企业举办和引进托育机构,政府在场地配套、保育运营方面应给予一定补贴,从而形成政府、用人单位和职工按“三个一点”分别承担费用;同时,政府应对托育机构师资建设等予以必要扶持。

另一方面是培育与激活托育专业化服务的供给。企事业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并不是要求单位去办托育。托育服务更需要专业化、机构化,如此,才能提高质量与效率。如大企业利用场地设施与托育机构合作,为职工子女购买服务。

只有如此,才可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牵引托育专业机构快速发展,进园区、进企业精准布点。也只有如此,才可能最大限度去除托育服务组织发展的瓶颈。比如,一些职工少的企事业单位无法单独承担的,可以就近就地联合起来与专业托育机构合作,购买并给予职工福利性托育服务,促进普惠型托育服务的普及。(房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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