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工人日报


(资料图)

新江苏评论员 文心衣

7月11日,今年的三伏大幕将正式开启。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许多地方气温频频突破40℃,让很多网友直呼出门“热化了”。天气“热度”也“飙”上热搜。这两天,南北方的高温仍有发展之势。据中央气象台网站10日消息,10日至11日,我国中东部地区将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

高温预警不断发出,很多户外劳动者面临高温“烤”验。近日,北京一名49岁的地接导游,在带团游览时中暑,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令人痛心之余,也让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再次成为焦点。社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他们坚守岗位,如何减少高温下的“意外”,及时为他们送去一份“清凉”,值得全社会关注。

事实上,现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下劳动保护的主要事项,最为人熟知的有两点。一是,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二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且不得以实物充抵。

但现实中,仍然有不少劳动者没有领到过高温津贴,加之一些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和灵活就业人群的存在,有些劳动者即便想要领这笔钱,也不知道向谁去要。至于高温停工或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往往会因为现实需要,“顶高温、战酷暑”已成习惯。高温“休息令”也很难真正落实到位。这导致,劳动者本该享有的权利,变成了考验企业良心和自觉的自选动作。

为户外劳动者送“清凉”,需要职能部门更主动出击、更积极作为。近日,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提出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发放清凉物资、送健康体检等措施。这个通知很及时也很必要,但需要提醒的是,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尽责仍不可或缺。只有充分发挥主导性作用,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的各项措施再压压实,把这份善意不折不扣送到劳动者手中,才能真正为夏日里的他们撑起绿荫、带来凉爽。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多种新就业形态出现,相关从业群体人数与日俱增。快递小哥、外卖小哥等,如今已成为夏日街头最为常见的劳动群体。而目前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出台于2012年,已经无法与时俱进地适应现实情况。比如,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由于其行业的服务属性,即便是在国家法规规定的高温天气,也不得不超出限定工作时长工作。以外卖小哥为例,他们的高峰接单时间往往是从中午11点到下午2点,正是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但这段时间是正餐饭点,无法硬性调整。他们的高温劳动保护权益,显然也不能死板地依照现有规定来进行。

对此,一些地方开始把新业态就业群体纳入劳动保护范畴,上海、天津、辽宁等地纷纷出台政策文件,对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作出规定并进行试点。这是有益尝试,也是务实之举。我们期待,更多地方和更多部门能及时“跟进”,为劳动者送去更多“清凉政策”。

高温保护事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这项工作的好坏,从一个侧面考验着用人单位是否真的“以人为本”,也彰显着一座城市的温度。在北京的一条商业街,多家社会单位、企业自发参与,形成了“5分钟清凉圈”:户外劳动者可以通过小程序,查找离自己最近的消暑纳凉的场所,享受消暑纳凉的便利服务。在广东东莞,环卫工人们近日换上了夏季款工作服,脱下厚重不透气的长袖长裤,优化后的新款工作服不仅变成短袖,面料也更加轻薄更加透气。这些好的做法启示我们,只有真正尊重这些基层劳动者,切实从最基本的劳动保护开始,高温保护才不会沦为“纸上福利”。当这些行动越来越成为常态,才能共塑关心关爱劳动者的良好生态。

烈日仍将炎炎,但关爱不会止步,也不该止步。我们赞美劳动者,讴歌高温下的坚守,但更要保护劳动者,共同为他们送上一份诚意满满、充满尊敬的清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