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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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人常任[2023]17号

关于张爱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通过:

任命:

张爱琪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兴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方程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茂华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圣瑞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陈垦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秦娟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刘让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婧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齐辉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红时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秦娟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圣瑞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方程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冉飞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茂华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赵君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卢建萍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乃懿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方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齐辉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一审:武淑

二审:汤成伟

三审: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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