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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熊茜雯 通讯员 黄琦)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12个市县予以激励,在安排中央和省级水资源相关资金时予以项目资金倾斜支持。
此次获激励的12个县市分别是黔南州、黔东南州、贵阳市、息烽县、赤水市、镇宁县、六枝特区、碧江区、纳雍县、黎平县、兴义市、龙里县。
近年来,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深入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切实加强取用水监管,持续强化水资源保护,全省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控制目标全面完成,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贵州连续两年在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为贵州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考核标准形成对各市县评价结果,经省水利厅党组审议后最终确定纳入督查激励范围的名单并报省政府激励。
贵州省水利厅将持续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用足用好省督查激励政策,将水资源约束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对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与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协调发展,激励带动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高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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