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1年1~12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2021年1~12月,安徽省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954份,罚没款数额总计27394.59万元,案件均罚款金额9.28万元、高于全国均数5.5个百分点。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前五位的市分别为:合肥、宿州、亳州、宣城、淮南市;罚款金额前五位的市分别为:合肥、芜湖、宣城、滁州、阜阳市。

2021年1~12月,安徽省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五类案件总数为1777件,其中,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为1456件: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为138件;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为13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为46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为1件。五类案件数量前五位的市分别为:合肥、阜阳、亳州、淮南、淮北市。五类案件数量前十位的县(市、区)为:肥西县、合肥市包河区、颍上县、涡阳县、长丰县、肥东县、利辛县、蒙城县、合肥市庐阳区、巢湖市。(徐越蔷)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