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4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日,省安委会出台 《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将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4个环节,围绕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0月底。

据悉,在燃气经营环节重点整治的问题包括: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和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或翻新 “黑气瓶”;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等。

在燃气使用环节,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存放液化石油气瓶等问题也在行动整治范围之内。(记者 王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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