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合肥开幕。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副省长张红文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说,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科技与产业融合取得新成效。

2021年,我省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175.6亿元、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754.55亿元,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位居全国第9位(2020年第14位),为历年最好位次,连续五年实现吸纳、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进大于出”,总体上扭转了“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局面;今年1-3月,全省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04.07亿元,同比增长107.2%,特别是吸纳省外技术合同成交额107亿元、占比52.4%,高于去年同期15.3个百分点。

支撑成果转化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根据报告,我省围绕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2017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安徽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行动方案》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并即将印发。

同时,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三权”管理改革,将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部下放到高校、科研院所。健全完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出台一系列“松绑+激励”政策措施。

支撑成果转化的科技计划体系逐步成型

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把科技成果转化指标作为立项、验收的重要依据。2019年开始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加速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2020年,在全国率先整合“三首”政策,三年来财政奖补经费约8.1亿元,培育“三首产品”988项,撬动企业约220亿元的研发投入,实现约400亿元的市场销售,扶持壮大了皖仪科技等一批企业,培育发展了一批尖端产品。2021年以来,依托科大讯飞等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组建4家创新联合体。落实成果转化的财政奖补政策,支持省内高校院所在皖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7000多项、合计1.5亿元;支持省内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实施转化项目近1000项、合计1.15亿元。

支撑成果转化的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

目前省科技、发改、经信、教育等部门建设创新平台共3250家(国家级创新平台170家),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的科技创新基地网络。2018年以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单位通过成果转化设立了中科类脑、天港免疫、中科莘阳等200余家创新型企业,其中依托全超导托卡马克装置突破超导磁体关键技术,成立中科离子公司;依托稳态强磁场装置突破靶向小分子药物关键技术,成立中科普瑞昇公司;依托同步辐射光源装置突破衍射光学技术,成立中科光栅公司等。

支撑成果转化的落地承接体系基本形成

2014年以来,采用“科技团队+成果转化+政府参股+股权激励”模式扶持320个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省级财政投入12.63亿元,带动地方及社会投入80余亿元,孵化出恒烁半导体等一批上市企业,芯碁微装成为中国光刻第一股。持续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

2021年,251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当年在孵企业及团队3357个,营业收入43.8亿元;135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在孵企业数4179家,营业收入203.6亿元。建设2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其中合肥大学科技园累计孵化企业1085家,包括主板上市公司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9家。

支撑成果转化的技术市场体系基本建立

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成功获批,联合沪苏浙成立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扎实推进安徽科技大市场建设,加快芜湖、蚌埠、马鞍山、亳州等分市场建设。安徽创新馆获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合肥、芜湖两地技术类交易场所完成整合。启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和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

支撑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逐步优化

我省健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确定安徽大学等5所省属高校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科技金融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21年末,我省银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企业贷款5146亿元,同比增长48.09%,普惠型科创小微企业贷款增长63.6%,增速位居全国前列。目前,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13只子基金,投资金额8.85亿元。合肥科创金融发展较快,市县两级天使基金总规模13.46亿元,今年刚成立5亿元种子基金。率先在全国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努力建立开发性金融科技贷款、商业银行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重要品牌活动。

下一步,我省将全力落实《安徽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坚持以需求为牵引、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强化工业互联网思维,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线,以育强创新主体和转化主体为两翼托举,以强化中试孵化、对接交易、科技金融为三柱支撑,努力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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