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近日将执行两年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升级到3.0版,涉及26家行政执法部门的455项行政处罚事项,并新纳入“首违不罚”的规定。
“首违不罚”规定,是行政处罚法的重大突破。去年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其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苏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二级主任科员谭芙蓉介绍,该市涉企“免罚轻罚”3.0版清单纳入“首违不罚”规定,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比如,广告主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未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收费清单,明码标价不规范等情况,在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这3个要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免罚。
省内多地陆续升级“免罚轻罚”清单,并明确“首违不罚”事项。5月8日,南通市场监管领域升级出台首违不罚、免罚、轻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在原来85项基础上扩充到对18个领域141项轻微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无锡发布轻罚清单1.0版、免罚清单2.0版,涉及食品经营、知识产权、质检、价格、工商等7个领域的“无心之过”。淮安今年初全面推广涉企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313项,占比最多,并进一步探索“三张清单+”。常州此前梳理出涉企免罚清单相关内容295项,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裁量明确具体适用情形,目前正在研究扩大“专精特新”领域“免罚轻罚”事项。
“首违不罚”,给了企业纠错空间。无锡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网站上发布产品宣传广告,其中出现“全球年产能最大”“亚洲地区唯一”等绝对化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系首次违法且立即删除广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符合免罚条件。“受罚会给企业信用带来影响,不处罚给了企业改过的机会,也促进我们提升守法合规意识。”企业负责人于先生表示。
今年一季度,淮安共有2714件涉企行政处罚案件适用“三张清单”,累计为企业减负2492万元,其中免罚案件达到1634件,涉及金额315万元。“免罚涉案金额一般在几千元,免掉这笔钱,对很多小微企业来说是雪中送炭,也给了企业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淮安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丁大勇说。
“首违不罚”,并非一免了之。多地明确,行政执法人员要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及时改正要求。常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副处长张方圆告诉记者,该市农业农村局在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指导建议书》,帮助其分析违法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引导其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执法过程中要兼顾处罚和教育,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任瑞平提醒,“免罚轻罚”清单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属于规范性文件,因此应当依法公开;未公开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记者 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