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省残联了解到,近日,省残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增强其平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和实现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我省相关部门制定了该《办法》。
该《办法》规定,入学前户籍为我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含技工院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可申请1500元资助金。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地方资金,对农村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脱贫不稳定户残疾学生、边缘易致贫户残疾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残疾学生、一户多残及孤残等特殊困难残疾学生,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记者 殷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