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商教发〔2023〕89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单位推荐,县区科教体局审查、公示,市教育局联评,拟确定商州区第十二幼儿园等19个单位为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张丹锋等50名同志为优秀教师表彰对象、刘后菊等20名同志为优秀班主任表彰对象、郭延军等20名同志为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对象、薛淑玲等10名同志为最美乡村教师表彰对象。现将各类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0日—9月3日

广大群众对被公示对象有意见的,在公示期间可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

电话:0914-2317722

商洛市教育局

2023年8月30日

本文来源:商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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