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为做好智慧园区评定管理工作,成都市经信局向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布了《成都市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评定办法》(下称《办法》)。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共13条,对智慧园区评定的试用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方法、评审方式、管理方式和激励机制都作出了规定。

根据评定办法,将围绕园区、企业、产业数字化三个方向,重点评定园区基础设施信息化、运营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便利化、组织保障规范化、产业发展数字化五个方面内容。

智慧园区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共三个等级。基础设施信息化、运营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便利化、组织保障规范化、产业发展数字化每个大项的分值均为100分。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每项超过70分(含)得一星。得五星,则评定为五星级智慧园区;得四星,则评定为四星级智慧园区;得三星或均分为70分(含)以上的,则评定为三星级智慧园区。对获得三星级(含)以上的智慧园区授牌,并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获评的智慧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复评一次,对评估不合格的园区责令整改,必要时取消智慧园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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