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4月1日,浙江衢州市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其中提出,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本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本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让公告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衢州市住建局在通知解读中表示,非本市户籍家庭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仅能购买1套的限制。

对于限售范围的变化,衢州市住建局表示,本通知发布后,2022年4月1日前购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网签备案的,不受原有的5年限售政策限制;在智慧新城、老城区范围内新出让的地块中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市区新出让地块中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

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限售方面:在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购买已出让地块中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且已网签的,仍需按照原有的5年限售政策执行,限售时间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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