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建厅下发政策通知,要求在全省进一步做好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评定分离”试点工作,严查防范“明招暗定”“先建后招”、 指定交易等虚假招标行为,更好地保障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推行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评定分离”试点工作中,应切实保障招标人依法享有的自主权,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人必须采用“评定分离”。招标人拟采用“评定分离”项目,应严格按照省相关规定履行前期程序,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责。
各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审慎推行“评定分离”。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人应建立完善定标机制和内控制度,将“评定分离”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审议事项范围,按程序报批后施行,并对整个招标和定标过程负责。
对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评定分离”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以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虚假招标,且影响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或者评标、中标结果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到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律作为违反相关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记者 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