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2023年关中平原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和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分会在西安市召开。会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商洛、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延安、三门峡共14个城市签订了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携手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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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顺应关中平原城市群人员有序自由流动需求,促进城市群房地产等行业的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有力推动城市群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城市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企的角度考虑,自愿结成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构建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常态化合作机制,全面推动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
城市群各成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协调联动,研究解决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推动的工作,在四个方面建立常态化长效协作机制。
1.建立互认互贷合作机制
城市群各成员城市在尊重差异化贷款政策的基础上,实行缴存信息互认,共享购房贷款权益。可结合当地实际,修订完善异地贷款业务细则,升级改造信息系统,优化贷款业务流程,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创新贷款服务方式,积极开展城市群异地贷款业务合作。
2.建立提取业务协作机制
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非缴存地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在购房地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代收代办等形式协作办结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3.建立资金风险防范机制
探索研究住房公积金资金融通、异地贷款贷后催收及还款异地扣划等事项,加大核查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合作力度,积极协助核实和查处骗贷、骗提违法行为,形成治理合力,共同防范资金风险。
4.建立理论研究共享机制
城市群各成员城市应结合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规律,适时分析住房公积金发展形势,围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业务发展、服务提升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共享理论研究成果,为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
8月18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为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关中平原城市群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购房需求,要求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各担保公司恢复办理在西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信贷管理处。
本文来源:陕西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