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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8月15日讯(记者马永亮)近日,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联合下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近年来,我省各地坚持因地制宜,不断加大移民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目前,全省已形成“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水库移民村39个,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20个,598个水库移民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其中有些村已成为当地的富裕村。  《细则》规定,扶持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支出范围包括:移民能够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农业生产设施建设;交通、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以及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  《细则》明确,按照“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情况在村内张榜公示。各级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移民管理机构)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如果项目资金存在弄虚作假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将对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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