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省经信厅获悉,我省大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自2018年12月开展清欠工作以来,全省累计清偿拖欠账款147.5亿元,涉及民营企业中小企业2.9万户。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清偿130.6亿元、11.6亿元、4.7亿元,今年1月至2月清偿5856万元。
我省将清欠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审计部门将其作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重要审计内容。省经信厅建立台账统计、调度通报、投诉受理、跟踪督办、重点约谈、考核检查等常态化机制,并在全国首创“三清单一通报”制度,推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因清欠成效明显,国务院减负办在减负工作简报和减负政策宣传周上介绍我省经验。
省、市均建立企业被拖欠账款投诉电话、邮箱和投诉平台,并向社会公开。省经信厅按 “投诉—核实—受理—交办—清偿—销号”工作流程,对核实属于拖欠的,专人全程跟踪办理直到欠款全部清偿;对双方有分歧的欠款,督促拖欠主体主动与被拖欠企业沟通解决,确保了企业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019年至2021年,省经信厅收到企业投诉分别为424件、375件、294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企业账款。下一步,经信部门将积极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切实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地、有关部门针对拖欠账款问题逐项制定清偿计划,落实好还款资金来源,明确“清零”时间和序时进度。对无分歧的拖欠账款,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认真化解,做到清单化、闭环式解决,逐件对账销号;对有分歧的拖欠账款,积极推动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解决。(记者 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