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财政厅官方消息,近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报经省政府同意后,联合发布了《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按照50%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