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玉坤 于扬 实习生 郭磊

截至3月23日0时,周口市太康县累计确诊4例新冠肺炎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病例2为初筛阳性人员1,无症状感染者为初筛阳性人员2)。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3:工作地址:太康县建设路合众轩烩面馆,现住址:太康县北关社区王小街20号。

3月15日-18日,每天8时去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5时下班,17时20分去合众轩烩面馆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家中。

3月19日,8时去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0时前往太康县城关镇西马道居委会卫生所看病,返回合众轩烩面馆继续上班,15时下班,17时20分去合众轩烩面馆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家中。

3月20日,因感冒请假在家,无外出。

3月21日,8时去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5时下班后前往谢安路进行核酸采样,15时20分去合众轩烩面馆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家中。

3月22日,8时转至集中隔离点,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4:工作地址:太康县建设路合众轩烩面馆,现住址:太康县城关镇老公安局家属楼。

3月15日-20日,每天8时去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5时下班后回家休息,17时去上班。21时下班后回到老公安局家属楼休息。

3月21日,14时20分左右在太康县酱菜厂西边采集点做核酸检测,回到饭店,15时下班后回家,于16时40分左右去二中东门附近药店购药,随即去上班,21时下班回家。

3月22日,6时转至集中隔离点,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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