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初筛阳性人员程某、王某某密切接触者在遂平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3月24日19:55,疾控中心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漯河通报初筛阳性人员程某、王某某同车次人员涉及我县11人。县疾控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通报涉及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经初步流调研判:王某某、赵某、宋某某为程某、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我县密接人员王某某、赵某、宋某某主要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密接1 王某某:3月15日一16日从上海经漯河返回遂平。

3月15日22:10在上海北乘坐k1048次车(13车9号中铺),16日11:52在漯河火车站下车,下车后在火车站对面汽车站乘坐12:30发往遂平的班车;13:30左右在107与建设路口南站牌下车,在站牌附近扫小黄车回到遂平县御景名城小区家中,未再外出。

3月17日20:50左右在家附近扫小黄车去纪念碑附近金冠蛋糕店购买食物,回来后未再外出。

3月18日15:06左右在小区附近泰安卫生二室购买药,回来后未再外出。

3月19日13:00左右骑电动三轮车到天立元超市购物,然后骑车去和兴镇李屯村王庄老家探望亲戚,回家后未再外出。

3月20日12:58骑小黄车到建设路与英华路交叉口附近中国电信购买数据线,然后到英华路潼关肉夹馍店购买食物,随后到灈阳大道与嵖岈山路附近中原铺子购物。

3月21日在家未外出。

3月22日在家附近扫小黄车到市场,于17:39在市场潮男生活馆购买裤子和鞋,然后去市场名人面馆打包食物。17:54在御景名城天姿购物中心购买牙刷等生活用品。

3月23日16:28左右在家附近扫小黄车去县医院做核酸检测,17:11左右在爱家附近朴先生海鲜焖汤面馆就餐。

3月24日10时左右泰安居委会报备。

密接2 赵某,3月15日一16日自上海经漯河返回遂平。

3月15日22:10乘坐上海至漯河K1048次列车13车厢7座下铺,3月16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12:30在鸿运汽车运输中心站购买漯河至遂平大巴车票,14:00左右到遂平新客总站清真寺站下车,然后刷自带的公交卡刷卡乘坐4路公交车到南建材市场下车步行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3月17日至20日期间在家中未外出,无访客。

3月21日至3月24日期间每天8:00骑电动车到遂平工业园景顺科技电子厂上班,中午在工厂二楼食堂就餐,下午18时左右骑电动车下班回到家后,未再外出。

密接3 宋某某,3月15日一16日自上海经漯河返回遂平。

3月15日22:10从上海北乘坐k1048次车(13车8号中铺),3月16日11:52在漯河火车站下车,下车后在火车站对面汽车站乘坐12:30发往遂平的班车,13:30左右在107与建设路口南站牌下车,步行到仁安医院公交车站牌,14:02乘坐遂平-槐树班车,到槐树街下车。

3月17日骑电动车去槐树街,10:14乘坐槐树-遂平班车去仁安医院采集核酸,采集核酸后乘坐槐树班车回到槐树街后骑电车回家。

3月18-20日在家未外出。

3月21日骑电动车去槐树街芸熙购物中心购物,12:47左右离开超市,返回家中。

3月22日在家未外出。

3月23日15:00骑电动车去槐树乡卫生院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回来后未再外出。

3月24日在家未外出。

目前,流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凡有瞒报、漏报、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每一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提醒广大居民,疫情形势异常严峻,防控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传谣、不信谣,加强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遂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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