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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吴晓民 朱志轩
“一定要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借机囤积居奇、哄抬药价。” 连日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采取告诫和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价格秩序。
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连花清瘟颗粒(胶囊)等药品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为保障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平稳,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派出60多名执法人员,组成多个检查组,深入市区医药经营主体发放提醒告诫书,宣传关于价格的法律法规。并不断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截至日前,该局支队已检查药品经营主体260多家,发放提醒告诫书1000余份。漯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请加强社会监督,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