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办理申请手续的时候,专人协助我们准备资料,节省了时间,有了科技创新券,就不再为购买科研服务缺乏资金而犯愁了。”连日来,我市多家中小微企业正在申领科技创新券。为降低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成本,在今年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市科技局将党史学教育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着力解决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截至目前,已受理83家企业的申请。

“科技创新券”是一项普惠政策,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是创客普遍存在的创新资源缺乏、经济实力有限、创新需求不足而设计发行的科技代金券。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用创新券向服务台购买科研服务,服务台持创新券到财政部门兑现,发挥了市场配置作用,促进政产学研资源的有效整合。我市发放科技创新券已有4年了,惠及上百家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

哪些企业可以申领呢?最新发布的《太原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指南(第五期)》中明确提出,凡是在太原市域范围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是入驻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商贸企业集聚区、微型企业孵化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创客,都可以申领科技创新券。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的单位包括:太原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省、市政府(含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各类创新台、创业载体;山西省中部盆地城市群和中关村地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级各类创新台;与太原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列入省校合作范围的上海区域5所高校。

科技创新券的使用范围是指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利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台等信息资源,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创新台基地购买测试检测、科学数据、科技查新、生物(种质)资源等创新服务;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上述创新活动提供服务方开展合作研发;企事业单位(含创客)购买除以上两类服务外的其他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等。

科技创新券的申领额度也有不同的标准:科技创新项目的兑付累计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补助;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50%比例给予补助。每户企事业单位(创客)每年兑付总额省市合计不超过20万元。

据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结合党史学教育,我市继续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券,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提升中小企业创新活力。8月上旬,市科技局发布了最新的兑付指南,并召集计划申领的企业集中培训,针对企业咨询和有关问题认真细致解答,提供指导服务。(记者 郜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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