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润途石油化工(江苏)有限公司经办人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当场办理了企业歇业备案。这是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首家办理“休眠歇业”的企业。

《条例》首次增设“歇业制度”。根据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我们是一家石油化工公司,受疫情冲击,公司各项业务均处于停滞状态,直接注销又太可惜,歇业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缓冲期,助力我们蓄势再发。”润途石油化工(江苏)有限公司经办人表示,歇业既降低了运营成本,又给了企业充分的休整时间和生存发展空间,3年内能随时恢复营业。

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负责人介绍,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去年我市先试先行,通过“企业休眠”创新举措,让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能够“停机保号”,获得喘息休整的机会,等待复苏期。今年,“歇业制度”正式被写入《条例》,并完善了各项配套措施,促进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据介绍,企业办理歇业备案登记无需预约,市场主体只需要提供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书和承诺书就可当场办理。歇业期间,市场主体不用再租赁经营场所,可以用新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经营地址,歇业状态将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里体现。市场主体在办理歇业后又准备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并应当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记者黄琳燕 通讯员崔姝钰 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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