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日报记者 王斌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积极回应群众申领驾照的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多项便民利企新举措,涉及便利驾考领证、减证便民服务等方面。

新规有何新变化?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

驾驶证申领更便利

根据《规定》,今后申领驾驶证将更方便,具体涉及4项便利驾考领证的新举措。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据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已按照公安部要求,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了升级,在全省范围内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项硬件设备已保障到位,确保“一证通考”政策在河南顺利施行。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

“电子化”“网上办”成关键词

为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规定》新推出两项减证便民服务新举措。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河南公安交管部门已配齐影像化采集设备,升级扩容了存储设备,对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了优化,确保满足电子档案存储、管理、应用要求。

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目前我省已实现公安交管网与税务、银保监、医疗机构等部门的信息联网,共享交强险、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为确保《规定》顺利实施,交警总队已于3月25日提前完成了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三大系统的升级,确保4月1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交管12123”APP的新功能正式上线,满足群众便利化申领驾驶证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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