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亚林

3月31日下午,新乡市召开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新闻发布会,新乡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会勇宣布,4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管部门。这也意味着即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静态违法停车行为不再行使管理职能。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谢百军表示,“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由公安交警部门移交至城市管理部门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部署。为确保此项工作“接得住,干得好”,规范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新乡市城管局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合理规划道路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对全市路内泊位进行摸排,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做到停车泊位“应划尽划”,最大限度地为市民群众提供停车泊位。同时,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编号,建立路内泊位信息档案,突出精细化管理。二是整合现有公共停车资源,做到“应停尽停”。坚决取缔非法停车场,大力整治商场、门店、楼体门前违规私设地钉、地桩等侵占公共空间行为,进一步释放现有公共停车资源,增加合法停车区域。三是盘活城市闲置公共空间,做到“应用尽用”。对居住区停车泊位、停车库闲置情况进行摸排,从严查处只售不租、挪作他用等导致停车泊位空置的行为,充分激活现有停车供给资源。利用边角用地,合理增设停车场。同时,进一步论证利用商业区、公共交通场站、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空间停泊车辆的可行性。 四是全面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做到“应治尽治”。在新乡市城管监察支队成立违停执法大队,专门负责“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执法工作。按照“应管尽管”、“应治尽治”的原则,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坚持日常执法与集中治理相结合,规范城市静态停车秩序。对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的“僵尸车”、占用城市绿地、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的违停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还路于民、还绿于民、还安于民。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打造军事化、正规化、专业化的执法队伍,树立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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