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2年)》(下称“白皮书”)。白皮书指出,2021年全省各级管理人新收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7219件、办结7067件,实现收结案数量基本稳定。全省管理人助力重整成功案件数量、出清“僵尸企业”数量、“执转破”案件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其中,广州市“办理破产”指标连续排名全国第一,深圳市率先全面试点个人破产,并成为全国率先探索跨境破产司法协助的样本城市。
白皮书透露,全省各级管理人积极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办”,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仅在破产清算案件中,使用快审程序办结的案件高达877件,占同年结案数量的47.6%。去年,全省管理人人均办理破产案件约为20件,办结的破产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由25个月提速到12个月以内,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的案件则在6个月内完成。
助力55家民企重整成功
全省总体来看,去年全省各级管理人新接受全省法院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共7219件,该数量相比2020年减少5.45%。办结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7067件,同比减少0.76%。新接受指定和办结的破产案件,总体仍然以破产清算案件为主,重整案件居次,和解案件数量最少。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全省管理人共助力55家民营企业重整成功,恢复生机,其中包括5家上市公司。特别是深圳一家上市公司重整成功历时仅31天,以较小的代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区域分布来看,尽管去年全省管理人接受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数量略有减少,但广州、佛山两市收案数量却呈大幅上涨趋势,相比2020年分别增加了669件、234件。深圳市除个人破产案件以外的案件新收数量与2020年基本持平,但从案件新收和结案的绝对数量上仍是全省之最。
湛江和汕尾两市管理人接受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也有所增长,相比2020年分别增加了78件和6件。在办结数量上,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管理人办结数量相比2020年都有较大增幅。
为各类企业提供平等破产保护
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开始实施,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地区正式启动。白皮书指出,深圳法院个人破产综合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深圳破产法庭仅2021年就收到申请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分别为749件、130件、64件。由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梁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成为该条例实施后全国个人破产第一案。
“僵尸企业”是经济转型过程中优胜劣汰的产物。在出清此类企业的过程中,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提供平等破产保护,依法维护各类企业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灵活高效处理企业债务,让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让生产要素在市场环境中得到优化配置。
白皮书透露,去年全省管理人助推“僵尸企业”出清达到2146家,包括国有企业773家,民营企业1373家,出清民企“僵尸企业”占比约为64.0%,符合广东省民营经济活跃的特色。2020年,全省推动2844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其中国有企业1732家、民营企业1112家。相比之下,不同所有制的“僵尸企业”出清数量比例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在疫情和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下,民营“僵尸企业”出清将是全省管理人关注的重要内容。
“从广东去年办理破产系列指标来看,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步向好,破产企业能够得到良好的法律救济。”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朱征夫说。据悉,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于2020年9月成立,是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下、为全省破产管理人提供服务并进行行业自律管理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近两年已有会员475名,在规范管理人业务操作、行业自律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记者 杜玮淦 通讯员 葛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