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动汽车产业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转型。记者8月10日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适应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形势发展需要,促进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聚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集群,日前我省正式印发了《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共有八个方面,包括:支持研发创新、支持招大引强、支持做长做宽产业链、支持市场开拓、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使用生态、加强推广应用的考核评估。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将迎来一大波政策福利,除了对产业进行真金白银资金扶持,新能源汽车在公共停车场(点)停车方面也将有每日2小时免费时段。

采取“基金+资金”等方式真金白银合力支持

据悉,在起草《若干政策》过程中,我省坚持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和平台思维,采取“基金+资金”等方式合力支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等市场失灵领域,以及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方面,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助推产业提质扩量增效。

在研发创新方面,将实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20%的补助,单个项目省级补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在做长做宽产业链方面,对产业补短板项目建设发生的贷款,以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给予40%贴息。在推广应用方面,对经营模式创新示范案例,省级给予500万元奖励。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加氢站(撬装站)建设,按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款)投资的50%给予补助。在营造使用生态方面,对氢能应用示范工程发生的贷款,以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给予40%贴息。

设立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助力。“十三五”期间,我省在“三重一创”基金体系下设立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但投资期已近结束,规模体量也远不能满足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蓬勃发展的需求。为此,根据《若干政策》,在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下,新设立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主题基金。

该主题基金将采取母子基金架构模式,初步考虑安排新兴产业引导基金40亿元作为母基金,主要以参股形式支持市县和市场主体设立相关领域子基金,母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80亿元,聚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产业培育和“双招双引”。省发展改革委已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布母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目前正组织评审,母基金管理人确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以旧换新”

《若干政策》规定,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各市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支持有条件的市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居民,给予补贴。对提供优惠多、产品用户评价好的新能源车企予以通报表扬。

同时,支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对提前报废更新未达到强制报废要求的老旧高排放车辆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给予补贴。

支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

在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方面,《若干政策》规定,重点支持新能源商用车、专用车等生产企业与市、县开展经营模式创新,支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鼓励驾驶培训用车新能源化等。

自2022年起,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合肥、芜湖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其他市区占比不低于80%。鼓励城市快销品、家用电器、家居建材、快递物流等领域配送车辆由传统燃油车、低速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国有控股企业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通过财政资金或国有控股企业购买的城市配送车辆,原则上应为新能源汽车。

在符合公务用车标准和单位需求的前提下,全省范围内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带头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鼓励驾驶培训用车新能源化,推进准驾C证车型驾驶员考试用车替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配置新能源驾驶培训用车。

加大充电设施配建力度

根据《若干政策》,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加大充电设施配建力度、扩容升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简化审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合肥建设换电试点城市及“双智”试点城市、支持加氢站建设等。

至2025年,全省公共充电桩达到7万个以上,换电站达到180座以上。鼓励各市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补助。

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收标准。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

新能源汽车停车每日将有2小时免费

在营造良好使用生态方面,将全省范围内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鼓励各市对新能源汽车在省内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用给予补助、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实施氢能应用示范工程等。(记者 汪乔 许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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