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广州市教育局等5单位联合印发《广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广州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筑标准等方面提出地方指导标准。其中明确,居住区规划应合理布局教育设施,方便学生就入学;各地应结合区域人口情况及学位供需情况,适当上浮调整学位配置比例。

《指引》对普通中小学的建设规模提出要求,其中特别指出,在受到用地条件限制需要集中布局学校,或因人口规模不足需要建设小、微型学校时,应对学校规模进行充分论证,保证适龄儿童就入学。原则上不得新建超大规模中小学校。

在选址与规划布局方面,《指引》指出,居住区规划应合理布局教育设施,原则上小学服务半径宜为500米且步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服务半径宜为1000米且步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方便学生就入学;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避免学生跨越高快速路、铁路上学。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为科学解决中小学学位紧缺问题,《指引》明确,要按照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每千人学位数不低于80座、40座、25座的标准,并综合城镇化进程、常住人口规模、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精准测算区域内各学段学位需求。对产业集聚、人口增长较快、学位供需持续紧张的地区,应结合区域人口情况及学位供需情况,适当上浮调整学位配置比例。(记者/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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